HJ 863.2-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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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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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3.2—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Non-ferrous metal metallurgy industry —Aluminum smelting,2017-09-29 发布 2017-09-29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HJ 863.2—2017,i,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 告,2017年 第54 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有色金属工业——铜冶炼和化肥工业——氮肥4 个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铜冶,炼》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HJ 863.1—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HJ 863.2—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铜冶炼》(HJ 863.3—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HJ 864.1—2017),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29 日,HJ 863.2—2017,iii,目 次,前 言. iv,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2,5 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6,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10,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11,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14,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18,10 合规判定方法..20,附录A(资料性附录) 铝冶炼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推荐表..22,附录B(资料性附录) 铝冶炼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推荐表..22,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23,附录D(资料性附录) 手工监测报表示例表27,附录E(资料性附录) 铝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内容..28,HJ 863.2—2017,iv,前 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铝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铝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铝,冶炼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及运行管理要求,核发机关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对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铝冶炼排污单位或者生产装置,应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9 月29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7 年9 月29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863.2—2017,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铝冶炼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铝冶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铝冶炼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铝土矿为原料生产氧化铝、以氧化铝为原料生产电解铝的冶炼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铝用碳素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铝冶炼排污单位中,对于执行GB 13223 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标准未作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铝冶炼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工业》发布前,热水锅炉和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参照本标准执行,发布后从其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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